关于拟推荐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2 点击数:1761
根据江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表彰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妇儿工委办字〔2022〕4号)精神,经过推荐、初评、审核,现对拟推荐参评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3个)
萍乡市教育局
萍乡市妇女联合会
萍乡市安源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5名)
肖柏萍 萍乡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钟 飘 萍乡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谭 英 萍乡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素琴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妇产科主任医师
欧阳艳萍 萍乡市芦溪县妇联主席、妇儿工委副主任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日—1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12日前向萍乡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反映。
电话:0799-6836625
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12楼1218室
萍乡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